各位在职、退休教职工:
根据南京市医保中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对2025年度10-12月教职工医药费及2025年度子女医药费报销清算事宜通知如下:
一、具体报销安排
1.本次10-12月在职及退休医药费报销无需提交纸质票据,请各位教职工及时查询个人对应银行账户的到账情况。
2.在职教职工2025年度10-12月医药费,将在近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本人农业银行指定个人账户。
3.退休教职工2025年度10-12月医药费,将在近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本人南京银行指定个人账户。
4.2025年度子女医药费报销,请教职工按要求整理好医药费票据,填写报销单,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和地点提交票据。待审核完毕后,报销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本人农业银行指定个人账户。
(1)莫愁校区,3月9日8:30--11:30,13:30--15:30提交票据至莫愁4号楼501室。
(2)方山校区,3月10日8:30--11:30,13:30--15:30提交票据至行政楼一楼原学生事务大厅。
二、特别提醒事项
1.本次在职及退休医药费报销范围仅限202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南京市医保报销政策的费用。
2.本次子女医药费报销仅限男性教职工子女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南京市医保报销政策的费用,且本次报销为2025年度子女医药费一次性清算,逾期不再报销2025年度子女医药费。报销款项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发放至本人农业银行指定个人账户。
财务处
后勤管理处
2026年3月5日









